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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將為大家詳細講解有關PASCAL語言中沃斯對程序的定義分幾部分,小編覺得挺實用的,因此分享給大家做個參考,希望大家閱讀完這篇文章后可以有所收獲。
沃斯對程序的定義分兩部分,分別是:算法和數據結構。算法集中地反映了計算機執行的過程,數據結構是大批數據之間的構造關系,針對所處理的對象,設計好數據結構可極大地簡化算法。
本教程操作環境:windows7系統、Dell G3電腦。
PASCAL語言的創建者沃斯(N.Witrh)對程序給出了一個簡明而確切的定義:
算法+數據結構=程序(Algorithm+Data Structure=Program)
算法集中地反映了計算機執行的過程,數據結構是大批數據之間的構造關系,針對所處理的對象,設計好數據結構可極大地簡化算法。算法和數據結構是程序的兩個重要方面。早期的程序設計語言對數據結構的描述極為薄弱,造成算法任務的加重,隨著語言的發展,數據描述能力逐漸增強,這也是語言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
算法(Algorithm)是指解題方案的準確而完整的描述,是一系列解決問題的清晰指令,算法代表著用系統的方法描述解決問題的策略機制。也就是說,能夠對一定規范的輸入,在有限時間內獲得所要求的輸出。如果一個算法有缺陷,或不適合于某個問題,執行這個算法將不會解決這個問題。不同的算法可能用不同的時間、空間或效率來完成同樣的任務。一個算法的優劣可以用空間復雜度與時間復雜度來衡量。
算法中的指令描述的是一個計算,當其運行時能從一個初始狀態和(可能為空的)初始輸入開始,經過一系列有限而清晰定義的狀態,最終產生輸出并停止于一個終態。一個狀態到另一個狀態的轉移不一定是確定的。隨機化算法在內的一些算法,包含了一些隨機輸入。
形式化算法的概念部分源自嘗試解決希爾伯特提出的判定問題,并在其后嘗試定義有效計算性或者有效方法中成形。這些嘗試包括庫爾特·哥德爾、Jacques Herbrand和斯蒂芬·科爾·克萊尼分別于1930年、1934年和1935年提出的遞歸函數,阿隆佐·邱奇于1936年提出的λ演算,1936年Emil Leon Post的Formulation 1和艾倫·圖靈1937年提出的圖靈機。即使在當前,依然常有直覺想法難以定義為形式化算法的情況。
數據結構(data structure)是帶有結構特性的數據元素的集合,它研究的是數據的邏輯結構和數據的物理結構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并對這種結構定義相適應的運算,設計出相應的算法,并確保經過這些運算以后所得到的新結構仍保持原來的結構類型。簡而言之,數據結構是相互之間存在一種或多種特定關系的數據元素的集合,即帶“結構”的數據元素的集合。“結構”就是指數據元素之間存在的關系,分為邏輯結構和存儲結構。
數據的邏輯結構和物理結構是數據結構的兩個密切相關的方面,同一邏輯結構可以對應不同的存儲結構。算法的設計取決于數據的邏輯結構,而算法的實現依賴于指定的存儲結構。
數據結構的研究內容是構造復雜軟件系統的基礎,它的核心技術是分解與抽象。通過分解可以劃分出數據的3個層次;再通過抽象,舍棄數據元素的具體內容,就得到邏輯結構。類似地,通過分解將處理要求劃分成各種功能,再通過抽象舍棄實現細節,就得到運算的定義。上述兩個方面的結合可以將問題變換為數據結構。這是一個從具體(即具體問題)到抽象(即數據結構)的過程。然后,通過增加對實現細節的考慮進一步得到存儲結構和實現運算,從而完成設計任務。這是一個從抽象(即數據結構)到具體(即具體實現)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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