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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go語言中方法和函數的區別有哪些”,內容詳細,步驟清晰,細節處理妥當,希望這篇“go語言中方法和函數的區別有哪些”文章能幫助大家解決疑惑,下面跟著小編的思路慢慢深入,一起來學習新知識吧。
區別:1、函數function是一段具有獨立功能的代碼,可以被反復多次調用,從而實現代碼復用;而方法method是一個類的行為功能,只有該類的對象才能調用。2、方法有接受者,而函數無接受者。3、函數不可以重名,而方法可以重名。4、調用方式不一樣。5、方法需要指定所屬類型,可以是結構體也可以是自定義type,函數則通用。6、函數的形參與傳參類型需要一致,方法可以改變。
在Go語言中,函數和方法不太一樣,有明確的概念區分。其他語言中,比如Java,一般來說,函數就是方法,方法就是函數,但是在Go語言中,函數是指不屬于任何結構體、類型的方法,也就是說,函數是沒有接收者的;而方法是有接收者的,我們說的方法要么是屬于一個結構體的,要么屬于一個新定義的類型的。
函數和方法,雖然概念不同,但是定義非常相似。函數的定義聲明沒有接收者,所以我們直接在go文件里,go包之下定義聲明即可。
func main() {
sum := add(1, 2)
fmt.Println(sum)
}
func add(a, b int) int {
return a + b
}
例子中,我們定義了add
就是一個函數,它的函數簽名是func add(a, b int) int
,沒有接收者,直接定義在go的一個包之下,可以直接調用,比如例子中的main
函數調用了add
函數。
例子中的這個函數名稱是小寫開頭的add
,所以它的作用域只屬于所聲明的包內使用,不能被其他包使用,如果我們把函數名以大寫字母開頭,該函數的作用域就大了,可以被其他包調用。這也是Go語言中大小寫的用處,比如Java中,就有專門的關鍵字來聲明作用域private
、protect
、public
等。
/*
提供的常用庫,有一些常用的方法,方便使用
*/
package lib
// 一個加法實現
// 返回a+b的值
func Add(a, b int) int {
return a + b
}
如上例子中定義的Add
方法就可以被其他包調用。
方法的聲明和函數類似,他們的區別是:方法在定義的時候,會在func
和方法名之間增加一個參數,這個參數就是接收者,這樣我們定義的這個方法就和接收者綁定在了一起,稱之為這個接收者的方法。
type person struct {
name string
}
func (p person) String() string{
return "the person name is "+p.name
}
留意例子中,func
和方法名之間增加的參數(p person)
,這個就是接收者。現在我們說,類型person
有了一個String
方法,現在我們看下如何使用它。
func main() {
p:=person{name:"張三"}
fmt.Println(p.String())
}
調用的方法非常簡單,使用類型的變量進行調用即可,類型變量和方法之前是一個.
操作符,表示要調用這個類型變量的某個方法的意思。
Go語言里有兩種類型的接收者:值接收者和指針接收者。我們上面的例子中,就是使用值類型接收者的示例。
使用值類型接收者定義的方法,在調用的時候,使用的其實是值接收者的一個副本,所以對該值的任何操作,不會影響原來的類型變量。
func main() {
p:=person{name:"張三"}
p.modify() //值接收者,修改無效
fmt.Println(p.String())
}
type person struct {
name string
}
func (p person) String() string{
return "the person name is "+p.name
}
func (p person) modify(){
p.name = "李四"
}
以上的例子,打印出來的值還是張三
,對其進行的修改無效。如果我們使用一個指針作為接收者,那么就會其作用了,因為指針接收者傳遞的是一個指向原值指針的副本,指針的副本,指向的還是原來類型的值,所以修改時,同時也會影響原來類型變量的值。
func main() {
p:=person{name:"張三"}
p.modify() //指針接收者,修改有效
fmt.Println(p.String())
}
type person struct {
name string
}
func (p person) String() string{
return "the person name is "+p.name
}
func (p *person) modify(){
p.name = "李四"
}
只需要改動一下,變成指針的接收者,就可以完成了修改。
在調用方法的時候,傳遞的接收者本質上都是副本,只不過一個是這個值副本,一是指向這個值指針的副本。指針具有指向原有值的特性,所以修改了指針指向的值,也就修改了原有的值。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值接收者使用的是值的副本來調用方法,而指針接收者使用實際的值來調用方法。
在上面的例子中,有沒有發現,我們在調用指針接收者方法的時候,使用的也是一個值的變量,并不是一個指針,如果我們使用下面的也是可以的。
p:=person{name:"張三"}
(&p).modify() //指針接收者,修改有效
這樣也是可以的。如果我們沒有這么強制使用指針進行調用,Go的編譯器自動會幫我們取指針,以滿足接收者的要求。
同樣的,如果是一個值接收者的方法,使用指針也是可以調用的,Go編譯器自動會解引用,以滿足接收者的要求,比如例子中定義的String()
方法,也可以這么調用:
p:=person{name:"張三"}
fmt.Println((&p).String())
總之,方法的調用,既可以使用值,也可以使用指針,我們不必要嚴格的遵守這些,Go語言編譯器會幫我們進行自動轉義的,這大大方便了我們開發者。
不管是使用值接收者,還是指針接收者,一定要搞清楚類型的本質:對類型進行操作的時候,是要改變當前值,還是要創建一個新值進行返回?這些就可以決定我們是采用值傳遞,還是指針傳遞。
1、含義不同
函數function是一段具有獨立功能的代碼,可以被反復多次調用,從而實現代碼復用。而方法method是一個類的行為功能,只有該類的對象才能調用。
2、方法有接受者,而函數無接受者
Go語言的方法method是一種作用于特定類型變量的函數,這種特定類型變量叫做Receiver(接受者、接收者、接收器);
接受者的概念類似于傳統面向對象語言中的this或self關鍵字;
Go語言的接受者強調了方法具有作用對象,而函數沒有作用對象;
一個方法就是一個包含了接受者的函數;
Go語言中, 接受者的類型可以是任何類型,不僅僅是結構體, 也可以是struct類型外的其他任何類型。
3、函數不可以重名,而方法可以重名
只要接受者不同,則方法名可以一樣。
4、調用方式不一樣
方法是struct對象通過.點號+名稱來調用,而函數是直接使用名稱來調用。
方法的調用需要指定類型變量調用,函數則不需要
```
var p testMethod.Person
p.Name = "tom"
p.Age = 123
p.ShowInfo()
注:方法和函數的訪問權限都受大小寫影響,小寫本包,大寫全局
5、方法需要指定所屬類型,可以是結構體也可以是自定義type,函數則通用
```
func (person Person) ShowInfo(形參) 返回值{
person.Name = "123"
person.Age = 12
fmt.Printf("name=%v,age=%v",person.Name,person.Age)
}
```
person為類型的形參,類型為Person
6、函數的形參與傳參類型需要一致,方法可以改變
```
func (person *Person) ShowInfo(形參) 返回值{
person.Name = "123"
person.Age = 12
fmt.Printf("name=%v,age=%v",person.Name,person.Age)
}
(1)這里方法的類型形參為指針,調用時可以使用 p.ShowInfo()或者 (&p).ShowInfo(),本質上都是后者,只不過Go的設計者對于方法的調用做了底層優化
func (person Person) ShowInfo(形參) 返回值{
person.Name = "123"
person.Age = 12
fmt.Printf("name=%v,age=%v",person.Name,person.Age)
}
(2)這里方法的形參類型為數值型,默認為值傳遞,而在調用時可以使用p.ShowInfo()或者 (&p).ShowInfo(),但依舊是值拷貝
func test01(i *int) {
}
(3)對于函數則需保持一致,需要的形參為指針,則傳入的形參需為地址值,否則編譯無法通過
讀到這里,這篇“go語言中方法和函數的區別有哪些”文章已經介紹完畢,想要掌握這篇文章的知識點還需要大家自己動手實踐使用過才能領會,如果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的文章,歡迎關注億速云行業資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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