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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版權,一直是區塊鏈落地的“香餑餑”。它有著天然的優勢:原生就在線上,不存在線上線下自有閉環。
版權的定義,也是在進入數字化時代后有了更多的擴充。
除了傳統的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數字版權還增加了包括未經作者允許其他人不得隨意接觸作品的接觸權,集傳播權、 放映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于一體的公共傳播權,以及包括改編、翻譯、注釋行為在內的演繹權。
而構成數字版權未來和局限所在的,依然在于“保護”和“交易”。
不像金融領域與區塊鏈之間已經有眾多結合,數字版權在區塊鏈技術上的想象空間仍然很大,其中的深度和廣度還未有人探得全部虛實。
今年三月份,阿里音樂就與Merlin(獨立音樂數字版權代理機構)達成戰略合作協議。阿里音樂公開宣布:希望通過AI和區塊鏈技術,為獨立音樂公司、音樂人及音樂作品的合法權益提供全方位保護。
在這六個月時間里,阿里音樂沒有再公開區塊鏈方面的進展。直到前幾日的“云棲大會”,阿里音樂才攜手TASchain創始人吳軼群,在公開場合談論區塊鏈+數字版權。
“數字版權+區塊鏈”的肉是香,但狼也不止一只。
在海外,英特爾已經提交基于區塊鏈的數字版權專利申請,Spotify(全球最大的音樂流媒體服務商)也在去年4月收購Mediachain,后者是一家利用區塊鏈提供數據解決方案的公司。
轉眼國內,除了利用私鑰保護版權的華為,百度也在賠償東方IC圖片版權21萬后,上線了基于區塊鏈的圖片版權服務平臺。
一邊是網絡時代開放共享的思想裹脅,另一邊是版權保護的現況不容忽視,數字版權能否適應轉型,多利益主體分配是否公平,很多人將寫答案的筆交給了“區塊鏈技術”。
互聯網、P2P以及數字化的發展,使得內容復制、分發變得更為方便,進而導致非授權使用和拷貝、傳播的成本更低。
在現有的數字版權中,保護領域存在登記確權、調查取證手段匱乏等問題。而在交易領域,數字版權也沒有因為數字化、網絡化而變得更透明、更公平。
傳統的數字版權管理(DRM),是出版者利用一系列信息技術,保護版權內容數字化和網絡信息化服務供應的同時,控制數字內容、設備在被銷售之后的使用過程。核心思想在于通過用戶許可證等方式控制用戶對文件的訪問、變更、共享、復制、打印和保存等操作,進而保障內容供應商(版權主)的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DRM技術多為各出版商自主研發,技術互不相容,易形成多個版權中心。喬布斯曾在2007年2月6日發布公開信,信中稱DRM仍不能保證從大公司購買的歌曲不被盜版,且使用DRM技術的用戶更容易發生隱私信息等的泄露。
而區塊鏈技術讓數字版權注意到了其創新在信任度上的重大影響。作為全新的顛覆技術,區塊鏈集成了分布式記賬、不可篡改、智能合約等多項基礎技術,以一種更促進陌生人建立信任的機制出現。
對于版權保護,國內外已經有成熟的探索,也有越來越多的公司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自身領域中。作為正版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瑞典的Spotify 就利用區塊鏈技術追蹤版稅支付,保證創作者和版權所有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回報。這背后可以看到的是,“平臺并不知道應該把創作費用付給誰”。
這個問題也在前不久結束的“云棲大會·阿里音樂專場”中被提到。與阿里音樂一起參與“音樂產業區塊鏈”討論的TASchain吳軼群,就曾提到現在的版權市場并不是特別健康。
那些大的版權商,在一層一層的分銷中,他們是利益的最大頭。而藝人他們拿不到很多的收益,他們更多還是要靠商演拿到收益。
提到在數字音樂中,區塊鏈跟數字版權的結合,吳軼群說這也是最初做蝦米就開始考慮到的事情。
大家如果去網上搜的話可以找到,最早做蝦米我們申請了一個專利。當時我們是想,現在小工作室、獨立廠牌越來越多,有沒有可能說讓這些獨立廠牌和粉絲去共同運維一個節點網絡。這樣的話,平臺可能更多只是去做一個內容的分發跟聚合。
如果用區塊鏈來搭建這套體系,那么可能中心化服務承載的功能會弱一些。這樣的好處在于小工作室、藝人會愿意進來玩這個游戲。他們會看到,自己的那些歌曲被聽多少次,被下載多少次。也就是說,他們可以確認某一首歌曲版權就是自己的。而這樣一套體系才是公平的,不是說某一個平臺說了算。
現實也是如此。在音樂界,作為第一個投入產出的“內容生產者”(作詞人、作曲家、制作人),卻也是最后一個獲得收益的人。
他們不知道自己版稅收入的計算方式,也沒有渠道可以了解受眾聽音樂的方式,包括“怎么聽”、“聽了多少”、“我能拿多少”。
在區塊鏈“去中心化”的技術特征里,其節點分散、開放而又對等,這保證了任何區塊上所產生的數據都會由該節點同步廣播至其他節點進行驗證,并將驗證結果同步存儲在所有節點上。
與中心化的版權確權相比,區塊鏈鏈上的版權確權受到了所有節點的共同監督和保護。對于數字版權的篡改、變更,需要得到全網所有節點的同意。這就使得數字版權的侵權行為成本極高,也引出了區塊鏈“不可篡改、可驗證”的特性。
在可驗證里,區塊鏈經常用到的是“真隨機數”。目前為止大部分的真隨機數都是采集大氣噪音,國外依然有一些網站在賣大氣噪音的隨機數。這些公司宣稱自己賣的都是真隨機數,不是通過天線大氣噪音采集到的隨機數。
對于這樣一串010101的隨機數,用戶沒有辦法驗證這是否是真的隨機數,只能信任這家公司不會作惡。TASchain創始人吳軼群在“云棲大會”上也強調,
到今天為止,產生一個真隨機數,最少要兩臺機器三個步驟,這已經不可能再優化了。
而放到區塊鏈上,經常提到的就是“哈希值”。哈希值是可驗證的隨機數,如果提供最初生成的哈希值明文,其他人就可以立刻驗證這個哈希的可靠性。
通過這些特性,區塊鏈技術就可以解決陌生人的信任問題。
面對現在數字版權廣為詬病的“非公平、不透明”,區塊鏈可以讓更多人,包括音樂生產者了解到作品的權利擁有、變更情況等。而區塊鏈的鏈上確權成本低,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運營成本。同時其廣播至所有節點的效率高,幾乎瞬時,進一步簡化了線下版權確認的流程。
在完成數字版權的確權后,最終要走向的依然是版權的交易。
在區塊鏈中,通過置入一系列智能合約,用戶可以購買自己需要的版權作品,智能合約將其設置為直接向版權所有人自動支付。而一旦有用戶將內容分享給其他人,這種分享行為產生的付費收益,也會有相應的智能合約進行利益分配。
通過智能合約,版權交易可以形成良好的閉環,規避了第三方參與可能存在的各項弊端,在保證數字版權交易的公平透明同時,改變了內容生產者以往弱勢的“被割”局面。
實際上這種局面的混亂是市場造成的,版權商、網絡音樂服務平臺很難確保版稅能夠以合適的數額被支付給正確的對象。傳統的版權交易,一個作品往往被分散地賣出,交易時間與平臺也不盡相同。
通過區塊鏈技術,在買賣版權時產生的交易信息會被打包到新的區塊,同時交易數據會被廣播到同級的所有區塊中。
目前在網絡文學圈,“調色板”普遍用來判定寫手是否抄襲。所謂“調色板”,即對存在抄襲嫌疑的文字進行比對,并用相同底色標注雷同內容。
而在區塊鏈,由于一開始就有效記錄內容生產者從最初,到完成作品的所有過程信息。一旦發生侵權,能夠第一時間、最低成本進行追蹤,降低版權維權的投入產出比,保護原創者和權利人的基本權益。
同樣關于維權的話題,TASchain創始人吳軼群在與“云棲大會·阿里音樂專場”上也提到,
用區塊鏈的方式,把整個一套流程或者合約體系,一開始就用電子化的方式固化在區塊鏈系統里面。那任何一方違約,只要提供足夠多的證據,最后按流程自動執行。這樣的話,逆流程的成本大幅度降低。
一方面保障內容生產者版權的所有,另一方面使得網絡音樂服務平臺與版權方的交易更加公平透明。目前看來,區塊鏈與數字版權的聯姻,依然有很大的想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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