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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主要講解了“如何論證JS基礎”,文中的講解內容簡單清晰,易于學習與理解,下面請大家跟著小編的思路慢慢深入,一起來研究和學習“如何論證JS基礎”吧!
code案例
var b = 10; (function b(){ b = 20; console.log(b); })();
這段代碼會輸出什么呢?
(ps:先別著急回答,好好思考一下)
乍一看,這段代碼很簡單,涉及到的內容是var function IIFE,好像也沒什么問題。
這段代碼的在嚴格模式下輸出:TypeError: Assignment to constant variable
意思就是:類型錯誤:對常量變量的賦值
而在非嚴格模式下輸出:
輸出分析
分析嚴格模式下的輸出如果由這個TypeError: Assignment to constant variable.做一個分析的話,那么意味著變量b是不可修改的!
那么現在的問題在于變量b是指外部用var聲明的變量b呢,還是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b呢?
如果b是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名稱,說實話我也不大確定它是否是可修改。
(ps:大多數的js書籍中都沒有明確指出立即執行函數表達式是否能重新賦值的問題)
但是我一定可以確定的是,如果b是指外部用var聲明的,那么在此代碼中它一定是可修改的。我們都知道用var聲明的全局變量它在任何地方肯定是可以修改的,因為該變量處于作用域的最頂端。
所以在這里我想大膽做個假設:變量b是指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名稱b~
做完這個假設,我想說:
那意味著全局變量b在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b里訪問不到嗎?
其實不是的,全局變量b在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b是可被訪問的,只不過因為具名函數b的內部作用域里也存在了一個用function聲明的變量b,所以在代碼執行的時候js引擎首先找到用function聲明的變量b。正如書籍中講到的作用域查詢是通過從里到外向上查詢。
(ps:之前也順手寫了一篇關于作用域系列的文章:我是這樣理解JavaScript中作用域,望能幫助大家~)
當然在非嚴格模式下,大家可以試著動手在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內部函數打印一下window.b,也可論證全局變量b在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b里可被訪問!代碼如下:
var b = 10; (function b(){ b = 20; console.log(window.b); })();
到這里,理清楚了立即執行函數b的內部作用域機制,我的疑問又萌生了:
為什么(function b(){}())這樣的函數表達式就不能修改呢?
后來,我查閱了資料,明白了IIFE函數的內部機制~
我所理解的是:
當遇到具名的函數表達式的時,會創建一個輔助的特定對象,將函數表達式的名稱作為唯一的key,用來存儲函數表達式的名稱,然后添加到函數的作用域鏈中,該值只讀,并且不可以被刪除,所以不能對該值進行操作。
所以,在嚴格模式下,一個不可修改的常量被修改之后就會報TypeError: Assignment to constant variable。
分析非嚴格模式的輸出 在非嚴格模式下會靜默失敗,所以不報錯。針對如上的分析之后,會輸出立即執行的具名函數b本身。
code擴展
我將代碼改寫成:
var b = 10; (function b(){ return 1; })(); console.log(b);
那這段又會輸出什么呢?
無論在非嚴格模式還是在嚴格模式下,這段代碼都會輸出10,也就是全局變量b的值~
寫這段代碼的本意并不是為了猜測結果而想的,我想表達的是:為什么立即執行具名函數b在外部是不可訪問的?難道所有的表達式在外部都不可訪問嗎?
為了解決我的疑問,我通過如下函數foo1和foo2進行分析:
///片段1 var foo1 = function () {}; console.log(foo1); //片段2 (function foo2(){}) console.log(foo2);
片段1
是讓一個匿名函數表達式賦值給變量foo1,然后該函數可以用foo1這個名稱進行訪問——foo1()。所以打印是一個函數。
片段2
是一個函數表達式,但結果是Uncaught ReferenceError: foo2 is not defined。說明在外部是不可訪問的。
可見,立即執行具名函數b是一個函數表達式,在外部是不可訪問的!(ps:意味著函數表達式既不可能通過名稱在函數聲明之前調用它,也不可能在聲明之后調用它)。
其實,大多數書籍里介紹以及我之前所理解的片段1這樣的代碼就是一個函數表達式。但現在我的理解并不是這樣的~
foo1是一個變量,匿名函數表達式賦值給變量foo1了,所以foo1它可被訪問!
通過自己寫了2個代碼片段,將我的疑惑迎刃而解了~
思考其他案例
在閑暇之余,我將最原始的代碼塊再做了改造,運用這些代碼來溫故并且思考了之前學習的理論基礎。
如下的代碼片段,我將結果也一并和大家揭曉,但我也會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片段1 var b = 10; function b() { console.log(12); return 1; } console.log(b, b()); //10 TypeError: b is not a function
為什么會打印10呢,而不是函數b呢?
論據:函數聲明優先于變量聲明~
所以,相當于先利用function聲明了函數b,再利用var重寫了b。
//片段2 console.log(b, b()); //12 1 var b = 10; function b() { console.log(12); return 1; }
為什么會打印函數b的執行結果12和1呢,而不是全局變量b呢?
論據:函數聲明優先于變量聲明~并且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變量提升。
片段3
var b = 10; b = function() { b = 20; console.log(b); //20 return 1; }; console.log(b, b()); //b函數,1
為什么會打印10呢,而不是函數b呢?
論據:這個過程就是將變量b進行重新賦值。
所以,打印的是10,而不是函數。
片段4
var b = 10; // Duplicate declaration "b" let b = function() { b = 20; console.log(b); return 1; };
論據:用var聲明變量可以可重復聲明,但是用let聲明變量不可重復聲明。
所以js引擎要執行完var b = 10語句之后,遇到了let b之前報錯了。
感謝各位的閱讀,以上就是“如何論證JS基礎”的內容了,經過本文的學習后,相信大家對如何論證JS基礎這一問題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具體使用情況還需要大家實踐驗證。這里是億速云,小編將為大家推送更多相關知識點的文章,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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