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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給大家分享的是有關深入淺析c#中的字段,小編覺得挺實用的,因此分享給大家學習,希望大家閱讀完這篇文章后可以有所收獲,話不多說,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不要為抽象類提供公開的構造方法
抽象類可以有構造方法,但是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如果編程人員沒有制定構造方法,編譯器會自動生成一個默認的protected構造方法。下面是一個標準的簡單抽象類:
abstract class MyAbstractClass { protected MyAbstractClass( ) { } }
抽象類的構造方法不應該是public或internal的。抽象類設計的本意是只能讓子類繼承,而不是用于生成實例對象。如果抽象類是public或者internal的,它對于其他類型來說就是可見的,而這是不必要的,多余的。抽象類只需對子類可見即可。
2、可見字段應該重構為屬性
字段與屬性有本質的區別,屬性是方法。如下面的Person類型:
class Person { public string Name { get; set; } }
編譯器針對屬性Name編譯后,會生成一個字段和兩個方法。
屬性相對于字段有如下優勢:
1)可以為屬性添加代碼。屬性是方法,所以可以在方法內對設置或獲取屬性的過程進行編寫代碼控制。如事件支持等。
2)可以讓屬性支持線程安全。要讓屬性變成線程安全的,可以讓類型自身去實現。如果讓字段支持線程安全,就只有依靠調用者本身實現。
3)屬性得到VS編譯器支持,能實現自動屬性的功能。自動屬性的特點在LINQ中應用十分廣泛,在匿名類型中,它只能實現只讀的自動屬性,但字段不支持。
4)從設計的角度(面向對象),公開的字段也應該使用屬性。改變字段的狀態,類型不會被通知到;而改變屬性的值,類型支持則會被通知。
綜上,如果一個類型存在一個可見字段,那么它應該被重構為屬性。如果某個屬性只對內部可見,但不涉及上面4點,則建議使用字段。
3、區別對待override和new
override和new使類型體系因為繼承而呈現出多態性。多態是“面向對象語言”的三個重要特性之一。多態要求子類具有與基類方法同名的方法,而override和new的有如下作用:
1)如果子類中的方法前面帶有new關鍵字,則該方法被定義為獨立于基類的方法。
2)如果子類中的方法前面帶有override關鍵字,則子類的對象將調用該方法,而不是調用基類的方法。
如果,對于父類的方法在子類中使用了new關鍵字,則兩個方法相互獨立。此時,使用子類類型的對象調用方法時,程序執行的將是子類類型new的方法代碼;而如果將子類類型轉換為父類類型后,對象調用方法時將執行的是父類的方法代碼。
如果使用了override關鍵字重寫方法,那么不論子類類型的對象是否轉換為父類類型,調用方法時都將執行的是子類的代碼。
如果對于子類中,聲明與父類相同函數名稱的方法,但并不使用關鍵字new和override。編譯器在編譯后會提出警告,但不影響程序運行。此時,編譯器會默認為是new的效果,所以輸出和顯示設置與new的效果一樣。
4、避免在構造方法中調用虛成員
在構造方法中調用虛成員會出現意想不到的錯誤。
class Program {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hinese chinese = new Chinese(); } }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 { InitSkin(); } protected virtual void InitSkin() { //省略 } } class Chinese:Person { Rece Rece; public Chinese():base() { Rece = new Rece() { Name = "趙銘" }; } protected override void InitSkin( ) { Console.WriteLine(Rece.Name); } } class Rece { public string Name { get; set; } }
運行該示例,會出現NullReferenceException:未將對象引用設置到對象的實例。
在調用代碼中,需要創建一個Chinese的實例對象chinese。由于Chinese類型有基類Person,所以運行時首先調用基類的構造方法。在基類的構造方法中,構造函數會調用InitSkin虛方法。在程序運行時,調用的是子類的InitSkin方法。在子類的InitSkin方法中又在使用子類的Rece變量。但這個時候,子類的構造函數還沒調用,因此Rece變量未實例化,但是InitSkin方法又在使用Rece變量,導致錯誤。
5、成員應優先考慮公開的基類型或接口
類型成員在優先考慮公開基類型或接口,會使得類型支持更多的應用場合。
FCL中的集合類型根據功能劃分有List<T>、Dictionary<TKey, TValue>、HashSet<T>等。例如,需要清空集合中的元素,返回空集合的方法Empty,如果不返回基類型或者接口的情況下,就要求我們為每個集合類型都實現該方法。但是,在FCL中實現了一個靜態類型Enumerable,代碼如下:
public static IEnumerable<TResult> Empty<TResult>() { return EmptyEnumerable<TResult>.Instance; }
使用了泛型接口IEnumerable,所以所有集合子類都可以不實現自己的Empty方法,做到項目的靈活應用。
6、重寫時不應使用子類參數
重寫時,如果使用了子類參數,可能會偏離設計者的預期目標。
如存在以下繼承體系:
class Employee { } class Manager:Employee { } class Salary { public void SetSalary(Employee e) { Console.WriteLine("職員被設置了薪水。"); } } class ManagerSalary:Salary { public void SetSalary(Manager e) { Console.WriteLine("經理被設置了薪水。"); } }
類型ManagerSalary中的SetSalary方法重寫了Salary中的相同方法,但是參數采用了一個子類的參數。現在在程序中調用代碼如下: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 ManagerSalary m = new ManagerSalary(); m.SetSalary(new Employee()); }
設計者的本意時為經理設置對應的薪水,但是實際調用的代碼卻設置了員工的薪水。因此,在重寫時使用子類參數有一定的風險。正確的方法時仍舊使用Employee類型參數,讓編譯器提醒我們要使用關鍵字new。
以上就是深入淺析c#中的字段,小編相信有部分知識點可能是我們日常工作會見到或用到的。希望你能通過這篇文章學到更多知識。更多詳情敬請關注億速云行業資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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