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ySQL中,GROUP BY語句用于根據一個或多個列對查詢結果進行分組。它通常與聚合函數(如COUNT、SUM、AVG等)一起使用來對分組后的數據進行計算。
GROUP BY語句的基本語法如下所示:
SELECT 列1, 列2, … FROM 表名 GROUP BY 列1, 列2, …
其中,列1、列2等表示要根據哪些列進行分組。在GROUP BY子句中可以指定一個或多個列,多個列之間用逗號分隔。
以下是一個示例,演示了如何使用GROUP BY語句來計算每個部門的員工數量:
SELECT department, COUNT(*) as employee_count FROM employees GROUP BY department;
在上述示例中,我們根據"department"列對"employees"表進行分組,并使用COUNT(*)函數計算每個部門的員工數量。最終的結果將會按照部門進行分組,并顯示每個部門的員工數量。
注意:在使用GROUP BY語句時,如果SELECT子句中的列沒有在GROUP BY子句中進行列出,那么這些列必須是聚合函數的參數。否則,將會引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