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成員變量的定義規則包括以下幾點:
成員變量必須先聲明,后使用。在類的成員位置上聲明,但不在任何方法、構造方法或代碼塊中。
成員變量可以被修飾符修飾,如public、private、protected等。
成員變量可以是基本數據類型,如int、double等,也可以是引用數據類型,如String、數組等。
成員變量可以有默認初始值。如果沒有顯示賦值,成員變量會被自動賦予默認值,如int類型默認初始值為0,引用類型默認初始值為null。
成員變量可以使用訪問修飾符來控制其可見性。private修飾的成員變量只能在當前類中訪問,protected修飾的成員變量可以在當前類、同一個包內的其他類及其子類中訪問,public修飾的成員變量可以在任何地方訪問。
成員變量命名一般采用駝峰命名規則,即首字母小寫,后續單詞首字母大寫。
成員變量可以直接使用類的實例對象來訪問,也可以使用類名來訪問(前提是成員變量是static修飾的)。
總之,成員變量的定義規則主要包括聲明位置、修飾符、數據類型、初始值和命名規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