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變量命名規則如下:
變量名必須以字母、下劃線或美元符號開頭。
變量名可以包含字母、數字、下劃線或美元符號。
變量名不能是Java的關鍵字或保留字。
變量名區分大小寫。
變量名應該具有描述性,能夠清楚地表達變量的用途。
變量名應該使用駝峰命名法,即首字母小寫,后續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
類名應該以大寫字母開頭。
常量名應該全部大寫,并使用下劃線分隔單詞。
變量名不應該使用縮寫或簡寫,除非是廣泛接受的縮寫。
變量名應該盡量避免使用單個字符或無意義的名稱。
例如,合法的變量名可以是:myVariable、userName、totalScore等。而不合法的變量名可以是:1stNumber、if、publi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