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buntu目錄下運行程序,可以通過以下方法:
使用終端命令行。打開終端,進入程序所在的目錄,然后輸入命令 ./程序名
來運行程序。例如,假設你的程序名為 myprogram
,你可以在終端中輸入 ./myprogram
來運行它。
添加可執行權限。如果程序沒有可執行權限,你可以通過以下命令為程序添加可執行權限:chmod +x 程序名
。然后再使用 ./程序名
命令來運行程序。
在文件管理器中雙擊程序。如果你的程序有圖形界面,你可以在文件管理器中找到程序文件,雙擊它來運行。
請注意,對于圖形界面程序,你可能需要安裝額外的依賴包或運行其他命令來設置環境變量等。具體的運行方式可能因程序類型而異,請參考程序的文檔或官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