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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C里面有個值對象的概念,當你新定義一個屬性是值對象時就應該用copy來修飾。那么都什么對象是值對象呢?
值對象是指封裝了基本值(屬于 C 數據類型)且提供與該值相關的服務的對象。值對象以對象形式表示標量類型。Foundation 框架向您提供了以下類(這些類產生對象,用于字符串、二進制數據、日期與時間、數字以及其他值):
NSString和NSMutableString
NSData和NSMutableData
NSDate
NSNumber
NSValue
異常情況:
API中對NSArray做為屬性時也用copy而不是retain。到底怎么回事?我有點暈,所以就又查了文檔
When you declare instances of the value classes as properties, you should use the copy option. 將值類的實例聲明為屬性時,應該使用 copy 選項。意思是值對象應該用copy而不是只有值對象用copy。
我又查了copy和retain的區別。
copy: 建立一個索引計數為1的對象,然后釋放舊對象(兩個指針)
retain:釋放舊的對象,將舊對象的值賦予輸入對象,再提高輸入對象的索引計數為1(一個指針)
也就是說,retain是指針拷貝,copy是內容拷貝
那么為什么API中的NSArray用的是copy呢?
其實已經很明顯了,就是防止外界對其進行修改。
所以用copy還是retain沒有絕對的界限,要看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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