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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閉原則的含義是:
一個軟件實體應當對擴展開放,對修改封閉。
開:是指對于組件功能的擴展是開放的,是允許對其進行功能擴展的。
閉:是指對于原有代碼的修改是封閉的,即不修改原有的代碼。
2.指導原則:
開閉原則無非就是想表達這樣一層意思:用抽象構建框架,用實現擴展細節。因為抽象靈活性好,適應性廣,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軟件架構的穩定。而軟件中易變的細節,我們用從抽象派生的實現類來進行擴展,當軟件需要發生變化時,我們只需要根據需求重新派生一個實現類來擴展就可以了。當然前提是我們的抽象要合理,要對需求的變更有前瞻性和預見性才行。
3.開閉原則的好處是:
(1)由于對于軟件原來的模塊不需要修改,因此不擔心軟件的穩定性。
(2)對軟件進行擴展,加入新的功能,這樣,這個軟件就可以通過不斷地增加新模塊滿足不斷變化的新需求。
4.開閉原則和其他原則的關系?
開閉原則是指導思想:指導你應當如何設計軟件系統,確保軟件系統的穩定性。
單一職責原則:是為了幫助你在設計一個類時,應當如何設計類來面對易變的情況。這本身也是為了解決擴展的問題。對于易變的地方,進行抽象,對于擴展來進行抽象的實現。
5.下面講的實際的有用的。
其實開閉原則解決的是針對業務邏輯容易發生變化得,其實很多業務邏輯代碼可能經常需要修改,或者某些業務邏輯代碼可能要進行適當的添加,怎么辦呢?又不讓以前的代碼發生變化,就得將之前的業務邏輯打散,打散了之后,讓他門共同去實現某個接口或者繼承某個類,這樣體現了一個宗旨,就是like A或者is A,體現了業務邏輯他們或多或少存在著一個屬于一個層次內的關系,這樣有利于管理和維護多個業務邏輯。這樣的話在增加業務邏輯不影響前方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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