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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內容介紹了“Python元類是怎么創建一個類的”的有關知識,在實際案例的操作過程中,不少人都會遇到這樣的困境,接下來就讓小編帶領大家學習一下如何處理這些情況吧!希望大家仔細閱讀,能夠學有所成!
如果你看過比較優秀的 Python 開源框架,肯定見到過元類的身影。例如,在一個類中定義了類屬性 __metaclass__,這就說明這個類使用了元類來創建。
那元類的實現原理究竟是怎樣的?使用元類能幫我們在開發中解決什么樣的問題?
這篇文章,我們就來看一下 Python 元類的來龍去脈。
什么是元類?
我們都知道,定義一個類,然后調用它的構造方法,就可以初始化出一個實例出來,就像下面這樣: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init__(name): self.name = name p = Person('zhangsan')
那你有沒有想過,我們平時定義的類,它是如何創建出來的?
別著急,我們先來看一個例子:
>>> a = 1 # 創建a的類是int a是int的實例 >>> a.__class__ <type 'int'> >>> b = 'abc' # 創建b的類是str b是str的實例 >>> b.__class__ <type 'str'> >>> def c(): # 創建c的類是function 方法c是function的實例 ... pass >>> c.__class__ <type 'function'> >>> class D(object): # 創建d的類是D d是D的實例 ... pass >>> d.__class__ <class '__main__.D'>
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定義了 int、str、function、class,然后分別調用了它們的__class__ 方法,這個 __class__ 方法可以返回實例是如何創建出來的。
從方法返回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到:
創建整數 a 的類是 int,也就是說 a 是 int 的一個實例
創建字符串 b 的類是 str,也就是說 b 是 str 的一個實例
創建函數 c 的類是 function,也就是說 c 是 function 的一個實例
創建實例 d 的類是 class,也就是說 d 是 class 的一個實例
除了這些之外,我們在開發中使用到的例如 list、dict 也類似,你可以測試觀察一下結果。
現在我們已經得知,創建這些實例的類是 int、str、function、class,那進一步思考一下,這些類又是怎么創建出來的呢?
同樣地,我們也調用這些類的 __class__ 方法,觀察結果:
>>> a = 1 >>> a.__class__.__class__ <type 'type'> >>> >>> b = 'abc' >>> b.__class__.__class__ <type 'type'> >>> >>> def c(): ... pass >>> c.__class__.__class__ <type 'type'> >>> >>> class D(object): ... pass >>> d = D() >>> d.__class__.__class__ <type 'type'>
從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創建這些類的類,都是 type,所以 type 就是創建所有類的「元類」。也就是說,元類的作用就是用來創建類的。
你可以這樣理解:
鴻蒙官方戰略合作共建——HarmonyOS技術社區
元類 -> 類
類 -> 實例
用偽代碼表示,就是下面這樣:
klass = MetaClass() # 元類創建類 obj = klass() # 類創建實例
是不是很有意思?
在這里,你也可以感受一下這句話的含義:Python 中一切皆對象!
無論是普通類型、方法、實例,還是類,都可以統一看作對象,它們的起源就是元類。
其實,在 Python 中,使用 type 方法,我們可就以創建出一個類,type 方法的語法如下:
type(class_name, (base_class, ...), {attr_key: attr_value, ...})
例如,像下面這樣,我們使用 type 方法創建 MyClass 類,并且讓它繼承 object:
>>> A = type('MyClass', (object, ), {}) # type創建一個類,繼承object >>> A <class '__main__.MyClass'> >>> A() <__main__.MyClass object at 0x10d905950>
我們還可以使用 type 創建一個包含屬性和方法的類:
>>> def foo(self): ... return 'foo' ... >>> name = 'zhangsan' >>> # type 創建類B 繼承object 包含 name 屬性和 foo 方法 >>> B = type('MyClass', (object, ), {'name': name, 'foo': foo}) >>> B.name # 打印 name 屬性 'zhangsan' >>> print B().foo() # 調用 foo 方法 foo
通過 type 方法創建的類,和我們自己定義一個類,在使用上沒有任何區別。
其實,除了使用 type 方法創建一個類之外,我們還可以使用類屬性 __metaclass__ 創建一個類,這就是下面要講的「自定義元類」。
自定義元類
我們可以使用類屬性 __metaclass__ 把一個類的創建過程,轉交給其它地方,可以像下面這樣寫:
class A(object): __metaclass__ = ... # 這個類的創建轉交給其他地方 pass
這個例子中,我們先定義了類 A,然后定義了一個類屬性 __metaclass__,這個屬性表示創建類 A 的過程,轉交給其它地方處理。
那么,這個類屬性 __metaclass__ 需要怎么寫呢?
其實,它可以是一個方法,也可以是一個類。
用方法創建類
如果類屬性 __metaclass__ 賦值的是一個方法,那么創建類的過程,就交給了一個方法來執行。
def create_class(name, bases, attr): print 'create class by method...' # 什么事都沒做 直接用type創建了一個類 return type(name, bases, attr) class A(object): # 創建類的過程交給了一個方法 __metaclass__ = create_class # Output: # create class by method ...
我們定義了 create_class 方法,然后賦值給 __metaclass__,那么類 A 被創建時,就會調用 create_class 方法。
而 create_class 方法中的邏輯,就是我們上面所講到的,使用 type 方法創建出一個類,然后返回。
用類創建類
明白了用方法創建類之后,我們來看一下用類來創建另一個類。
class B(type): # 必須定義 __new__ 方法 返回一個類 def 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 print 'create class by B ...' return type(name, bases, attr) class A(object): # 創建類的過程交給了B __metaclass__ = B # Output: # create class by B ...
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定義了類 B,然后把它賦值給了 A 的類變量 __metaclass__,這就表示創建 A 的過程,交給了類 B。
B 在定義時,首先繼承了 type,然后定義了 __new__ 方法,最后調用 type 方法返回了一個類,這樣當創建類 A 時,會自動調用類 B 的 __new__ 方法,然后得到一個類實例。
創建類的過程
好了,上面我們演示了通過元類創建一個類的兩種方式,分別是通過方法創建和通過類創建。
其實創建一個類的完整流程如下:
鴻蒙官方戰略合作共建——HarmonyOS技術社區
檢查類中是否有 __metaclass__ 屬性,如果有,則調用 __metaclass__ 指定的方法或類創建
如果類中沒有 __metaclass__ 屬性,那么會繼續在父類中尋找
如果任何父類中都沒有,那么就用 type 創建這個類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沒有指定 __metaclass__,那么所有的類都是默認由 type 創建,這種情況是我們大多數定義類時的流程。
如果類中指定了 __metaclass__,那么這個類的創建就會交給外部來做,外部可以定義具體的創建邏輯。
哪種創建類的方式更好?
雖然有兩種方式可以創建類,那么哪種方式更好呢?
一般我們建議使用類的方式創建,它的優點如下:
使用類更能清楚地表達意圖
使用類更加 OOP,因為類可以繼承其他類,而且可以更友好地使用面向對象特性
使用類可以更好地組織代碼結構
另外,使用類創建一個類時,這里有一個優化點:在 __new__ 方法中不建議直接調用 type 方法,而是建議調用 super 的 __new__ 來創建類,執行結果與 type 方法是一樣的:
class B(type): def 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 # 使用 super.__new__ 創建類 return super(B, cls).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
創建類時自定義行為
前面我們用元類創建一個類時,它的功能非常簡單。現在我們來看一下,使用元類創建類時,如何定義一些自己的邏輯,然后改變類的屬性或行為。
我們看下面這個例子:
# coding: utf8 class Meta(type): def 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 # 通過 Meta 創建的類 屬性會都變成大寫 for k, v in attr.items(): if not k.startswith('__'): attr[k] = v.upper() else: attr[k] = v return type(name, bases, attr) class A(object): # 通過 Meta 創建類 __metaclass__ = Meta name = 'zhangsan' class B(object): # 通過 Meta 創建類 __metaclass__ = Meta name = 'lisi' # 打印類屬性 會自動變成大寫 print A.name # ZHANGSAN print B.name # LISI
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定義了一個元類 Meta,然后在定義類 A 和 B 時,把創建類的過程交給了 Meta,在 Meta 類中,我們可以拿到 A 和 B 的屬性,然后把它們的屬性都轉換成了大寫。
所以當我們打印 A 和 B 的屬性時,雖然定義的變量是小寫的,但輸出結果都變成了大寫,這就是元類發揮的作用。
使用場景
了解了元類的實現原理,那么元類都會用在哪些場景呢?
我們在開發中其實用的并不多,元類的使用,經常會出現在一些框架中,例如Django ORM、peewee,下面是使用 Django ORM 定義一個數據表映射類的代碼:
class Person(models.Model): # 注意: name 和 age 是類屬性 name = models.CharField(max_length=30) age = models.IntegerField() person = Person(name='zhangsan', age=20) print person.name # zhangsan print person.age # 20
仔細看在這段代碼中,我們定義了一個 Person 類,然后在類中定義了類屬性 name 和 age,它們的類型分別是 CharField 和 IntegerField,之后我們初始化 Person 實例,然后通過實例獲取 name 和 age 屬性,輸出的卻是 str 和 int,而不再是 CharField 和 IntegerField。
能做到這樣的秘密就在于,Person 類在創建時,它的邏輯交給了另一個類,這個類針對類屬性進行了轉換,最終變成對象與數據表的映射,通過轉換映射,我們就可以通過實例屬性的方式,友好地訪問表中對應的字段值了。
總結
總結一下,這篇文章我們講了元類的實現原理,了解到元類是創建所有類的根源,我們可以通過 type 方法,或者在類中定義 __metaclass__ 的方式,把創建類的過程交給外部。
當使用 __metaclass__ 創建類時,它可以是一個方法,也可以是一個類。我們通常會使用類的方式去實現一個元類,這樣做更方便我們組織代碼,實現面向對象。
在使用元類創建一個類時,我們可以修改創建類的細節,例如對屬性做統一的轉換,或者增加新的方法等等,這對于我們開發一個復雜功能的類很友好,它可以把創建類的細節屏蔽在元類中,所以元類常常用在優秀的開源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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