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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1 from table; 與 select anycol(目的表集合中的任意一行)from table; 與 select from table;
從作用上來說是沒有差別的,都是查看是否有記錄,一般是作條件查詢用的。select 1 from table中的1是一常量(可以為任意數值),查到的所有行的值都是它,但從效率上來說,1>anycol>,因為不用查字典表。
當我們只關心數據表有多少記錄行而不需要知道具體的字段值時,類似“select 1 from table”是一個很不錯的SQL語句寫法,它通常用于子查詢。
這樣可以減少系統開銷,提高運行效率。因為這樣寫的SQL語句,數據庫引擎就不會去檢索數據表里每條具體的記錄和每條記錄里每個具體的字段值并將它們放到內存里,而是根據查詢到有多少記錄行存在就輸出多少個“1”,每個“1”代表有1行記錄,同時選用數字1還因為它所占用的內存空間最小,當然用數字0的效果也一樣。
在Oracle中用 1 測試了一下,發現結果如下:
然后又用“2”測試,結果如下:
再用不同的數測試
綜上所述:第一種的寫法是增加臨時列,每行的列值是寫在select后的數;第二種是不管count(a)的a值如何變化,得出的值總是table表的行數;第三種是計算臨時列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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