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登錄后才能下訂單哦!
這篇文章運用簡單易懂的例子給大家介紹Python的類何時用,代碼非常詳細,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可以參考借鑒,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面向對象最重要的概念就是類(Class)和實例(Instance),必須牢記類是抽象的模板,比如Student類,而實例是根據類創建出來的一個個具體的“對象”,每個對象都擁有相同的方法,但各自的數據可能不同。
仍以Student類為例,在Python中,定義類是通過class關鍵字:
class Student(object): pass
class后面緊接著是類名,即Student,類名通常是大寫開頭的單詞,緊接著是(object),表示該類是從哪個類繼承下來的,繼承的概念我們后面再講,通常,如果沒有合適的繼承類,就使用object類,這是所有類最終都會繼承的類。
定義好了Student類,就可以根據Student類創建出Student的實例,創建實例是通過類名+()實現的:
>>> bart = Student() >>> bart <__main__.Student object at 0x10a67a590> >>> Student <class '__main__.Student'>
可以看到,變量bart指向的就是一個Student的object,后面的0x10a67a590是內存地址,每個object的地址都不一樣,而Student本身則是一個類。
可以自由地給一個實例變量綁定屬性,比如,給實例bart綁定一個name屬性:
>>> bart.name = 'Bart Simpson' >>> bart.name 'Bart Simpson'
由于類可以起到模板的作用,因此,可以在創建實例的時候,把一些我們認為必須綁定的屬性強制填寫進去。通過定義一個特殊的__init__方法,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就把name,score等屬性綁上去:
class Student(object): def __init__(self, name, score): self.name = name self.score = score
注意到__init__方法的第一個參數永遠是self,表示創建的實例本身,因此,在__init__方法內部,就可以把各種屬性綁定到self,因為self就指向創建的實例本身。
有了__init__方法,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就不能傳入空的參數了,必須傳入與__init__方法匹配的參數,但self不需要傳,Python解釋器自己會把實例變量傳進去:
>>> bart = Student('Bart Simpson', 59) >>> bart.name 'Bart Simpson' >>> bart.score 59
和普通的函數相比,在類中定義的函數只有一點不同,就是第一個參數永遠是實例變量self,并且,調用時,不用傳遞該參數。除此之外,類的方法和普通函數沒有什么區別,所以,你仍然可以用默認參數、可變參數和關鍵字參數。
總結
類是創建實例的模板,而實例則是一個一個具體的對象,各個實例擁有的數據都互相獨立,互不影響; 方法就是與實例綁定的函數,和普通函數不同,方法可以直接訪問實例的數據; 通過在實例上調用方法,我們就直接操作了對象內部的數據,但無需知道方法內部的實現細節。 和靜態語言不同,Python允許對實例變量綁定任何數據,也就是說,對于兩個實例變量,雖然它們都是同一個類的不同實例,但擁有 的變量名稱都可能不同:
關于Python的類何時用就分享到這里了,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可以學到更多知識。如果覺得文章不錯,可以把它分享出去讓更多的人看到。
免責聲明:本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原創、轉載和分享為主,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果涉及侵權請聯系站長郵箱:is@yisu.com進行舉報,并提供相關證據,一經查實,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