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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python構造函數init實例方法解析,文中通過示例代碼介紹的非常詳細,對大家的學習或者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學習價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下
一、創建對象,我們需要定義構造函數__init__()方法。構造方法用于執行"實例對象的初始化工作",即對象創建后,初始化當前對象的屬性,無返回值。
__init__()要點如下:
1.名稱固定,必須為__init__()
2.第一個參數固定,必須為self。self指的就是剛剛創建好的示例對象。
3.構造函數通常用來初始化示例屬性,如下代碼就是初始化示例屬性:
4.通過類名(參數列表),來調用構造函數,調用后,將創建好的對象返回給相應的變量。
5.__init__()方法:初始化創建好的對象,初始化指的是:"給實例屬性賦值"
6.__new__()方法:用于創建對象,但我們一般無需定義該方法。
示例屬性:
實例屬性是從屬于實例對象的屬性,也稱為"實例變量"。他的使用有如下要點:
1.實例屬性一般在__init__()方法中如下代碼定義:
self.實例屬性名 = 初始值
2.在本類的其它示例方法中,也是通過self進行訪問:
self.實例屬性名
3.創建實例對象后,通過實例對象訪問:
obj01 = 類名() #創建對象,調用__init__()初始化屬性
obj01.實例屬性名 = 值 #可以給已有屬性賦值,也可以新加屬性
實例方法:
實例方法是從屬于實例對象的方法。實例方法的定義格式如下:
def 方法名(self,[,形參列表]):
函數體
方法的調用格式如下:
對象.方法名([實參列表])
要點:
1.定義示例方法時,第一個參數必須為self。和前面一樣,self指當前的實例對象。
2.調用實例方法時,不需要也不能給self傳參。self由解釋器自動傳參。
函數和方法的區別:
1.都是用來完成一個功能的語句塊,本質一樣
2. 方法調用時,通過對象來調用。方法從屬于特定實例對象,普通函數沒有這個特點。
3. 直觀是看,方法定義時需要傳遞self,函數不需要
實例對象的方法調用本質:
s.write_code() == Student.write_code()
其他操作:
1.dir(obj)可以獲得對象的所有屬性、方法
2.obj.__dict__ 對象的屬性字典
3.pass 語句
4.isinstance(對象、類型) 判斷"對象" 是不是 "指定類型"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億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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