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中變量的命名規則如下:
變量名只能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
變量名必須以字母或下劃線開頭,不能以數字開頭。
變量名區分大小寫。
變量名不能是C語言的關鍵字(保留字)。
變量名應具有描述性,能準確表達變量的用途。
變量名長度沒有限制,但一般應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以提高代碼的可讀性。
例如,合法的變量名可以是:
age
student_name
_count
num1
不合法的變量名包括:
123num(以數字開頭)
if(關鍵字)
student-name(包含特殊字符)
myVariableNameIsTooLong(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