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職責原則(SRP):一個類應該只有一個責任,只有一個原因引起類的變化。這樣可以提高類的內聚性,減少類的耦合性。
開閉原則(OCP):軟件實體(類、模塊、函數等)應該對拓展開放,對修改關閉。通過抽象和接口來實現開閉原則,可以使系統更容易拓展和維護。
里氏替換原則(LSP):子類必須能夠替換其父類而不改變程序的正確性。繼承關系應該是"is-a"關系,而不是"has-a"關系。
接口隔離原則(ISP):客戶端不應該被迫依賴它們不使用的接口。將龐大的接口拆分為更小的接口,可以降低類之間的耦合性。
依賴倒置原則(DIP):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于低層模塊,二者都應該依賴于抽象。抽象不應依賴于具體實現,具體實現應該依賴于抽象。
迪米特法則(LoD):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有最少的了解。減少類之間的直接耦合,可以提高系統的靈活性和可維護性。
最佳實踐:
使用命名規范:命名類、方法、變量時應該遵循一定的規范,使代碼更易讀、易懂。
使用面向對象設計原則:盡量遵循面向對象設計原則,提高代碼的質量和可維護性。
使用設計模式:合適地應用設計模式可以提高代碼的重用性、靈活性和可擴展性。
編寫清晰的注釋:為代碼添加必要的注釋,使其他開發人員能夠更容易理解和維護代碼。
進行單元測試:編寫單元測試可以確保代碼的質量和穩定性,減少代碼出錯的可能性。
保持代碼的簡潔性:避免過度設計和冗余代碼,保持代碼的簡潔性和可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