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的默認構造函數有一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 默認構造函數不能被聲明為
explicit
。如果一個類有一個或多個帶參數的構造函數,那么編譯器將不會自動生成默認構造函數。如果需要提供一個默認構造函數,必須顯式地聲明一個不帶參數的構造函數。
- 默認構造函數可以為類生成成員初始化列表,但只能對類中的內置數據類型成員和指針成員進行初始化。對于類中的其他類型的成員,必須在構造函數的初始化列表中顯式地初始化它們。
- 如果類中有多個構造函數,編譯器將不會自動生成默認構造函數。如果需要提供一個默認構造函數,必須顯式地聲明一個不帶參數的構造函數。
- 如果類中定義了析構函數、拷貝構造函數或拷貝賦值運算符中的任何一個,編譯器將不會自動生成默認構造函數。如果需要提供一個默認構造函數,必須顯式地聲明一個不帶參數的構造函數。
- 默認構造函數不能被繼承。如果一個類沒有顯式地定義任何構造函數,編譯器將生成一個默認構造函數,但這個默認構造函數不能被子類繼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限制僅適用于用戶自定義的構造函數。編譯器自動生成的默認構造函數不受這些限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