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中的變量,在整個類中都可以被訪問和使用,它們具有類級別的作用域。成員變量可以被所有的方法訪問,包括構造方法和其他成員方法。成員變量的生命周期與對象的生命周期相同,當對象被銷毀時,成員變量也會被銷毀。
而局部變量是定義在方法、代碼塊或構造方法中的變量,它們只在定義它們的方法、代碼塊或構造方法中可見,具有局部的作用域。局部變量只在定義它們的方法、代碼塊或構造方法執行期間有效,當方法、代碼塊或構造方法執行結束后,局部變量會被銷毀。
因此,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主要區別在于作用域和生命周期。成員變量具有類級別的作用域,生命周期與對象相同;而局部變量只在定義它們的方法、代碼塊或構造方法中可見,生命周期僅限于方法、代碼塊或構造方法的執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