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類設計的基本原則包括:
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一個類應該只有一個責任,即一個類應該只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開放封閉原則(Open Closed Principle,OCP):一個類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即在不修改已有代碼的情況下,通過擴展來添加新功能。
依賴倒置原則(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兩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即程序中的依賴關系應該通過抽象實現,而不是具體實現。
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多個特定客戶端接口比一個通用接口好。即接口的設計應該精簡和專注,不應該強迫客戶端依賴于不需要的方法。
迪米特原則(Law of Demeter,LoD):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有最少的了解。即一個對象應該盡可能減少對其他對象的依賴,只與直接的朋友通信。
里氏替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子類對象應該可以替換父類對象,而程序邏輯仍然正常運行。即子類對象在使用時,不應該影響程序的正確性。
以上原則是設計良好的Java類的基本原則,遵循這些原則可以提高代碼的可維護性、可拓展性和可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