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約束的設計原則是為了確保泛型類型參數符合特定的條件或者擁有特定的行為,以確保代碼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設計泛型約束時應考慮以下原則:
最小化泛型約束:在設計時應盡量使用最少的約束,以保持泛型的靈活性和復用性。
避免過度約束:不應該對泛型參數施加不必要的限制,應該根據實際需求來確定約束條件。
使用接口約束而不是具體類型約束:盡量使用接口或基類來約束泛型類型參數,而不是具體的類型,以增加代碼的靈活性和可擴展性。
考慮逆變和協變:在設計泛型約束時應考慮逆變和協變的影響,以確保泛型類型參數可以正確的協變或逆變。
考慮可空類型約束:如果泛型類型參數可能為空,應該考慮使用可空類型約束來確保泛型類型參數不為空。
保持一致性:在整個代碼庫中保持一致的泛型約束規范,以提高代碼的可讀性和維護性。
總的來說,泛型約束的設計應該根據實際需求來確定,遵循簡潔、靈活、可擴展的原則,以確保代碼的正確性和可靠性。